标准租私房将彻底腾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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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13:13 北京日报 | |
承租人由其单位和房屋所在区负责安置 本报讯(记者刘扬)作为“文革”遗留问题的“标准租私房”将在本市得到彻底解决,记者昨天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标准租私房”将彻底腾退,其承租人将由所在单位和房屋所在区具体负责提供安置住房或发放住房补贴,若承租人购买住房可以按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规定享受减免契税等优惠政策。 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近联合印发了《关于标准租私 承租人所在单位收到《通知单》后,要进一步核清情况,并按照有关政策提供安置住房或发放住房补贴,单位有商品房开发项目或有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必须由单位解决。单位确有困难,不能提供安置住房并且不能一次性或按规定标准发放住房补贴的,报上级单位核准后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标准租私房”补贴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并由单位按期还款。此外,承租人持标准租私房所在区国土房管局开具的《标准租私房承租人购房证明》,可享受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待遇,并可按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规定,享受减免契税等优惠政策。“标准租私房”是指“文革”初期由本市房管部门接管、“文革”后落实私房政策带户发还产权的私人出租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