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士兵证书陆续下发部队(配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16:20 解放军报 | |||
在“双争”活动中,给优秀士兵颁发证书,是新修订的《军队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军委、总部对优秀士兵的关怀和爱护,有利于调动广大士兵参与基层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激发他们参与“双争”活动的热情。 据介绍,这次统一制作颁发的优秀士兵证书,是根据《纲要》的规定,着眼调动不同类型、不同岗位、不同资历的士官、学员和义务兵的积极性,分为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三个类别。三类证书封面均为红色,印有优秀士兵证章标识和优秀士兵评选条件,要求颁发时由批准机关统一编号、盖章,颁发对象与优秀士兵证章、喜报和登记表相一致。 (解放军报 2003年11月15日 第1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