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企业负责人一不准出国境二不准高消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5日19:04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石家庄11月14日讯河北省石家庄市五金交电大楼经理李喜洋近日被法院告知不能出境,石家庄汽车配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素琴被法院告知不能进行高消费。记者从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获悉,为促使长期拖欠欠款的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维护法律尊严,法院日前向社会公布了一个限制出境和高消费人员名单,有8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长期拖欠他人欠款的企业厂长(经理)被限制出境和高消费。 桥东区法院执行庭庭长王秀彦介绍说,这8家企业既有国有企业,也有集体企业,还有私营企业。他们置法律和他人利益于不顾,长期拖欠他人欠款,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合法利益,也破坏了法律尊严。 据记者了解,被限制出境和高消费的厂长(经理)中有6人被限制出境,2人被限制高消费。法院已将石家庄市五金交电大楼经理李喜洋等6位厂长(经理)的《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送达公安机关备案;石家庄汽车配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素琴、石家庄天同轻型汽车有限公司经理郭志强被限制高消费,按照法院规定不得住高级宾馆,不准乘坐高级轿车,不准在娱乐场所进行高消费活动。 (董智永 丁力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