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防疫站乱收费 下岗职工办许可证须花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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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6日07:4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羽桐) 门上赫然张贴着对下岗职工再就业收费的优惠政策,实际操作时却乱收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职工来办小超市的卫生许可证,西安市莲湖区卫生防疫站“开价”居然高达990元。 找了领导被优惠200元 下岗职工董师傅想办个粮油副食小超市。11月13日,他带着再就业优惠证到莲湖区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品三分队的工作人员说办证需要交费990元。对此,董师傅十分不解,因为再就业优惠证上明文写着“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所有各项费用”,怎么办个证就要收近千元? 他找到一位姓刘的站长,说明了自己的困难,这位站长让他再去找具体办事的人。听说董师傅找过领导,工作人员减了200元,同时在再就业优惠证上填写了享受扶持的内容,是“卫生许可证和个人体检费”。再被质疑时,对方说刚有紧急文件传来,就是这政策。董师傅最终没有交钱。但为了办健康证,他和同是下岗职工的爱人两人共交了90元体检费,却连胸透都没做。 董师傅质疑化验费从何来 记者在莲湖区卫生防疫站开给董师傅的两张缴款通知单上看到,收费项目有卫生学评价200元,咨询、技术指导200元,化验费320元,资料10元,消毒费一栏旁边手写了个“书”字,收费是30元,还有一项收费也是30元,总额790元。对这些项目,董师傅十分奇怪,超市现在还是空房子,防疫站的人以前也没来检验过,诸如卫生学评价、咨询和技术指导、化验费都是从何而来? 科室门上贴着优惠政策 11月14日下午2时,记者和董师傅一起来到防疫站,和防疫站一处办公的区卫生局办公室余主任告诉记者,国务院、物价局新发了通知,门上也张贴着,上面怎么规定的就应该怎么执行。之后,余主任带着记者来到一科室门口,上面果然贴着一张“关于对下岗职工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告示。 记者看到,告示上明确写着“依据西安市价费发[2002]111号文件精神,对持有《下岗证》或《社会保障卡》的下岗职工,免收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健康证工本费。根据国办发[2002]57号文件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凭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免收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性接种劳务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执行日止2005年12月31日”。并公布了莲湖区卫生局和物价局的举报电话。 物价局称这是乱收费 随后,记者一行又来到了西安市物价局收费处,程志华处长详细了解情况之后明确表示,政府部门应该鼓励和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卫生部门要免收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健康证工本费。至于卫生学评价等费用,管理行为既然没有产生,就不能先收费,而且根据莲湖区卫生防疫站所贴告示的精神,卫生学评价等费用也应该免收,书费、资料费属于自愿项目,因此缴款单上的收费全部属于乱收费。
记者说话
陪着董师傅跑了一下午,记者深刻体会到一名下岗职工的苦恼。40多岁的人,东拼西凑为给自己找个事儿干。谁料,第一次使用再就业优惠证,就差点被“宰”。更可气的是,对方还拿着政府的红头文件乱解释,把国家的好政策硬是给念歪了。让董师傅担心的是,会不会因为自己的“认真”和媒体的介入,乱收费的部门从此就对他“另眼相看”? 对此,记者也有同样的担心。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规定,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用实际行动来证明大家的担心是多余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