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油井阀门造成井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6日12:51 每日新报 | |
张北周莉颖刘虹张津隆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刘虹张津隆】被告人王某与其母亲为卖废铁赚钱竟然盗窃油井上的阀门,造成井喷。一审法院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5年,判处被告人王某的母亲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因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二被告人于昨天上午上诉至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事发当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王某预谋盗窃停产油井上的阀门卖废铁,并准备三轮车、钢锯等作案工具,伙同其母即被告人赵某,骑三轮车携带工具,窜至大港油田作业一区港330井盗窃该井套管阀门,二被告人将阀门螺丝锯开并由被告人王某将阀门用砖头砸掉后造成井喷,泄漏原油4.27吨,价值人民币8500元,后二被告人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的手段,盗窃停产待用油井上的阀门,致使油井井喷,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本案中,被告人王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从重处罚。因此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5年,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 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