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入民宅居住14天盗打电话900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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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6日12:51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赵杰张战华吉学刚 新报讯 【记者张家民通讯员赵杰张战华吉学刚】河南省来津男子高某私入暂时无人的民宅居住了14天,并用住宅内的电话拨打信息台,通话达9000多分钟,给被害居民造成了较大损失。据悉,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将于下周一开审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03年7月20日晚,被告人高某窜至本市和平区赤峰道一院落内,采用钻窗入室之手段,进入暂无人居住的被害人杜某某家中,并在此居住至8月4日。其间,被告人高某使用被害人杜某某家的住宅电话拨打信息台 143次,通话时间长达9372分钟,累计话费1010余元。后被告人高某因盗窃被群众抓获,其主动交代了上述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某无视国法,为满足个人私欲,竟盗打他人电话,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有关条款,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