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封“邮资”五花八门 呼唤学生道德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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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10:06 新华网 | |
最近,天津市邮政行业管理办公室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学生违规使用邮资的现象抬头。11月15日,记者在市邮政行业管理办公室看到,在查获的数十封不合格信件上,都没有正确使用邮资。在这些违规信件中,从通信地址看,寄件人和收件人几乎都是大专、中专、职专、中学的在校学生,以河东、南开区居多。这些恶意逃避邮资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相关规定,而且反映了学生的道德教育堪忧。 这些很漂亮的信封有的在邮票上,有的根本不贴邮票,有的以信封上印制的小图案作为邮票,有的粘贴一些小画片当作所谓的邮票,有的使用普通信封不贴邮票并以打印收件人名址的方式冒用其他单位名义,有的信封上盖着假冒的“义务兵免费信件”三角戳……。仔细观察,有的彩色小画片也做成了邮票齿孔状,甚至印着“60分、2.80元”字样;通过调查,这些信封多是学生从路边流动的小商小贩手中购买的,某些不法之徒为谋取私利私自刻制“义务兵免费信件”三角戳盖在信封上高价出售给不明真相的学生。《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71条规定:义务兵免费信件的封面上一律由相关军事单位逐件以红色加盖总参谋部统一制发的“义务兵免费信件”三角形戳记,并一律由所在军事单位集中向当地邮政局(所)窗口交寄。第73条规定有许多情况即使加盖了“义务兵免费信件”三角形戳记若不符合相关规定也不予寄发,如信封上寄件人地址未写明部队代号和寄件人姓名的、寄件人地址书写非部队机关单位或居民住址的、从信筒、信箱内开出的等等。 邮票作为一种邮资凭证,是邮件纳费的标志。上述这些所谓的邮票都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57条的规定,这样的信件邮局不予寄发,通知寄件人限期撤回,并处以应付邮资十倍的罚款,所罚款上缴国库。无法通知寄件人或逾期不办理撤回手续,保管期满作为无着邮件处理。这些违法违规使用邮资票品的行为,不仅使国家减少了贴票收入,破坏了通信秩序,而且助长了社会和校园内的不法行为,败坏了社会和学校的风气。在此呼吁相关学校对学生加强道德教育,这种采用欺瞒故意违规行为与偷抢本质无异。蒙骗之风不可长,这种行为一旦泛滥,不加以遏止,对青少年的成长非常不利。同时市邮政行业管理办公室也要求邮政收寄、分发环节严格把关,对违规信件坚决不予发往前途。(记者/张梦薇、石峤通讯员/孙晓滢)(来源:中国广播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