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病入膏肓欲卖房产治病 儿子堵门坚决不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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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12:32 新华网 | |
儿子称:这房子是祖业,自己拥有处分权;母亲娘家人称:他是不想为患绝症的妈“花冤枉钱” 即将离开人世的癌症母亲为延续生命,准备将惟一的住房委托友人出售,以支付医疗费,此举遭到23岁的亲生儿子坚决反对,儿子认为房屋是祖上产业,他拥有处分权。昨(16)日,发生在成都市茶店子的这场母子之争升级:儿子小张将房门锁统统换掉,称除非把自己 绝症母亲还能活3天 48岁的赵女士系原成都雪峰制药厂下岗职工,每月只有100多元的生活费。去年9月17日被四川省人民医院确诊为乳腺癌晚期。经过两次手术后医生发现,她的癌细胞已经向骨、肝等处转移。“她可能最多还能活3天,如果用药维持,也许还可以多活几天。”昨日,赵女士的主治医生说。 赵女士于1992年与丈夫离婚,12岁的儿子随父居住。她生病住院后,一切护理均由六旬老母及侄儿等人承担,亲生儿子小张很少来探望,“每次来也没给我拿过钱或者买过东西。”躺在病床上的赵女士说。 委托卖房延续生命 早在上月下旬,赵女士就萌发了卖房延续生命的想法。“每天上千元的医药费,早就把我的积蓄及今年的4万多元社保报销指标用完了。”尽管她知道自己患的是不治之症,但“我还想多活几天……” 赵女士有一套56.2平方米的住房,位于茶店子安全巷。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2001年1月4日所发的产权证载明为“私产”,所有权人为赵女士。“去年病重时我给了儿子一把钥匙,让他看房子,”赵女士说,“只要儿子愿意出钱为我治病,房子可以给他。但他不尽孝道,我只有委托朋友把房子卖了治病。” 儿子坚决反对卖房 身为茶楼管理人员的小张坚决反对母亲卖房,他称“这是我父亲祖上的产业”,自己是第二居住人,拥有此房的处分权,“如果真的要卖,也应该委托自己的亲生儿子,为啥要交给外人呢?只要委托给我,她的医药费、后事等我责无旁贷。” 赵女士的娘家人称,小张不准卖房的主要原因在于:反正母亲已无药可治,没必要再“花冤枉钱”。(记者/杨秀东)(来源:天府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