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暖走向市场 百姓和企业该向哪儿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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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14:22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11月17日电(记者王娅妮、苏万明)自集中供暖制度诞生起,用热户和供热单位之间的纠纷就没有停止过。一方嫌热费太高,一方嫌成本难保;一方抱怨自己没有得到优质服务,一方又说“我亏本给你供热你还挑三拣四”……正是出于解决这些问题的考虑,供暖制度开始了它的市场化改革。面对改革,百姓和供暖企业两方怎样去适应。 “现在这取暖费怎么这么多?不少居民向我们反映。”山东济南市物价局工农业价格 记者在济南市天桥区第二社区采访时听到这样的声音:“济南市的整体收入水平不高,如果真要我们交钱,那肯定不太乐意。”据居委会介绍,这个小区的住户大都是小学教师,仍在享受无偿的福利供暖。小区里“个人取暖、公家结账”的“大锅热”观念根深蒂固。 “供暖市场化、商品化使居民个人承担费用的比例越来越大,很多人对此不理解。但从长远看,这种改革给消费者带来的是更多的便利和权益。”济南市供热办负责人说,“比如近期停暖催费等纠纷,就跟老百姓传统的认识有关。旧体制下,大伙认为一到冬天就要供暖是天经地义的,即使不交取暖费也不能停我的暖。”正如山东省建设厅热力管理办公室主任花景新所说,转变观念,树立暖气也是商品的意识,才能让用热户适应供暖的市场化。百花园小区是济南市供暖体制改革试点社区之一,住户宁大爷对市场化供暖表示了认同:“原来我们都打算自己花钱买阀门锁,不用热就锁上。如果供暖市场化真能解决暖气问题,我们还是欢迎的。” 另外,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一些居民觉得只要供热企业收费与往年相差不大,供暖费让交多少就交多少。居民一般不会过问交了钱可以享受到哪些服务,有哪些权利,温度、管网维修等出了问题才发现找谁谁都不愿意管。山东省消协王致远说:“这对于市场化环境下百姓的消费权益是不利的。”“热”的商品化及由此带来的个人缴费意味着供暖企业和用户之间有了契约关系,用户足额交纳采暖费,而供热单位按时、按质提供供热和相关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对等的。交了钱的消费者当然有权要求更优质的服务”。 百姓的角色转变了,作为供热交易中另一个主角的供热企业当然不能无动于衷。陈旧的设备、低下的工作效率、高昂的运行成本,还有面对用户时的冷漠,面向市场的企业如果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在激烈的竞争中抢占生存空间。就像一位居民所说:“我们现在不得不用一家的暖气,一旦有了别的选择,供热企业要还是现在这样,迟早会垮台。” 政府部门在这场改革中的担子也不轻。花景新指出,“供暖体制改革是一个涉及财政、人事、环保、劳动与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的复杂社会工程,政府应管理和规范供暖市场,积极引导百姓转变观念,制定保护百姓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让温暖真正走入百姓家。”(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