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艺术作品有“权”难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14:4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不少陶瓷布艺玩具等作品版权的所有者和侵权者都不懂《著作权法》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邓琼、通讯员陈春怀报道:老祖宗留下来的石湾公仔造型,生产商是否可以互相抄袭?这两天正在佛山参加“全国实用艺术作品版权保护交流研讨会”的专家提出,陶瓷、布艺、玩具等众多实用艺术作品的维权问题日益突出。 侵权者不知道自己侵权 在佛山刚刚结束的一场陶艺市场整治中,当执法人员询问一些经营盗版陶塑的店档主时,知不知道他们卖的这些产品涉嫌侵权时,得到的回应是:“不知道什么侵权,也不知道什么是版权法,只是从厂里拿过来就卖了。” 当石湾美术陶瓷厂有限公司将3家侵犯该公司作品著作权的本地企业告上法庭时,许多同行表示不解,侵权者还振振有辞地说:“都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公仔,民间故事、历史题材和先辈的造型模式应该是可共享的文化资源!” 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廖小勉认为,企业在发展自身产业的初期,不少都是靠模仿甚至抄袭起家的,一旦做大,就会在自创品牌的过程中痛感版权保护的重要。 由于版权意识淡薄,不少盗用实用艺术作品版权的厂家或店铺直到被查处时才知违法。 许多企业不懂《著作权法》 佛山石湾美术陶瓷厂有限公司每年都有上千件新产品问世,在造型、技术、用色等方面都有创新。以往,他们只知这些独创的成果可以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但是一来申请如此多专利需要的费用相当惊人,保护时限也不过10年。他们向省版权局咨询,才知道像这样的实用艺术作品,自动享有50年以上的著作权保护,企业还可以自愿到省出版协会登记,其登记证书能作为法庭的初步证据。 据省版权保护联合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的实用艺术品行业主要包括布艺、陶瓷、玩具等,产品都是实用性和艺术性密切联系的。但许多企业不知道《著作权法》,也不懂得版权保护。 据介绍,从前年开始,广东的实用艺术作品版权登记逐渐呈上升趋势,在全部作品版权登记中所占的比重已接近90%,但绝对数还不到2000件,对于广东这个实用艺术产品生产大省来说还很不够。 信息不灵影响版权维护 佛山市东帝兴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台资企业,在布艺界素来以花型创新能力强而闻名,他们每年在省版权协会备案的新花型都有四五百种,但是被盗用的情况也十分严重。 公司有关负责人说,为了维护花型的版权,他们基本都是自己收集盗版线索、调查取证,所耗费的成本相当高。由于花布的生产和销售在全国范围内十分分散,信息不灵,公司只能在每年旺季来临之前选一两家比较典型的盗版厂家“杀一儆百”,漏网之鱼实在太多。 广东许多成规模的实用艺术品生产企业都深受其苦,有的企业自行开发并已备案的新产品还曾被盗版厂家公然在别的省版权部门重复登记。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沈仁干在会上表示,这样的“信息断层”有望于明年打破。国家版权局目前正在着手建立将各省版权登记体系连通的新网络,进一步加大版权保护的力度。(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