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警方推行警情播报制度 包括案件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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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22:1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肇庆十一月十七日电(记者黄耀辉)参照北京、广州、深圳等地警方的做法,广东肇庆市警方从今日起开始实施《肇庆主要警情播报制度》。 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肇庆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正一称,该举措的推出,体现了警方正从过去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变为管理与服务并重,是治安防范与百姓零距离的延伸。 据介绍,该市实施的警情播报制度,包括涉及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案件综合信息以及关系市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目的是为了加大防范和打击犯罪的宣传力度,保障市民对公共安全的知情权,增强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市民更加理解和支持警方的工作。 该市主要警情播报定期在每月二日和十七日举行,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发布,对市民提出警示和相应的防范建议。 今天的首个主要警情播报内容包括,十一月一日到十五日间,在该市的一一0报警服务台接报的刑事案件中,以盗窃机动车、入室盗窃及暴力破坏汽车玻璃盗窃财物的案件较为突出。三类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六点零四。发案时间多集中在双休日的白天,地点集中在城区中心的酒店、商场附近,作案人发现车内放置财物后,使用暴力打烂汽车玻璃进行盗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