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城市供热改革试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22:39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据《21世纪经济报道》11月16日报道,今年有12个城市被确定为全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首批试点。“试点城市供热实行政府定价,由试点城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目前这些城市也只是在细则制定中,并没有详细方案报到建设部来。”建设部法规司人士介绍。 这12个试点城市是黑龙江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辽宁的鞍山;吉林的长春;内蒙古的呼和浩特、包头;陕西的西安、咸阳;新疆的乌鲁木齐;宁夏的银川;甘肃的兰州。 据悉,未来实行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制度。在统一管网规划、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市场准入、统一价格监管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国有、私有和合作经营企业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与城市政府签订合同,参与城镇热源厂、供热管网的建设、改造和经营,取得规定范围和规定时限的特许经营权。国有供热企业可以通过吸收多种经济成分,实现多元化投资。大中型供热企业以参股、控股、兼并等形式跨地区经营城镇供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