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人的保护与约束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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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22:39 京华时报 | |
作者: 朱明来源: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 行政机关公开聘任1200余名打假线人为兼职质量技术监督协管员,似乎还是第一次。这也说明,政府正部分地承认线人群体所发挥的独特作用,促使政府的行政管理延伸到以往的力所未及之处。 当1200余名打假线人被行政机关正式聘任,那么线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就有了一种行政委托关系。这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对打假线人群体进行强有力的规范和约束,同时还要承担起保护他们合法权利的责任,两者缺一不可。 前不久在广东普宁市,两位烟草打假部门的专业线人被人殴打致死,就给行政机关提了个醒:被聘打假线人一旦发生类似事故,他们的身后赔偿问题是否应当由主管部门来解决?算不算因公殉职?能不能授予“烈士”称号?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得到法律方面的解答。更重要的是,主管部门如何保证这些打假线人避免这样的悲剧? 不管主管部门如何定义这个“协管员”,他们实际上拥有了一定的权力,这种权力如果不受到严格监控,那么很容易产生异化或放大。2003年3月30日的《新闻周刊》就报道了广州一名线人与派出所民警“合作”栽赃勒索一名老百姓,迫使此人以4万多元赎身的案件。主管部门需要应对这样的问题:某个打假线人掌握了线索,却私自与造假方进行利益交易;某个打假线人以“质量技术监督协管员”的身份向没有造假行为的企业进行敲诈勒索。如何对打假线人进行有效的约束和监控,将成为摆在主管部门面前的又一道难题。 正是由于线人身份的特殊性,才要求我们必须正视这一群体,政府必须给予他们合法的权利保障,同时也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监控,当行政机关聘用这1200名打假线人时,它就有了这样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