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要提倡什么“精神文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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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22:39 京华时报 | |
作者: 练洪洋来源: 摘编自《羊城晚报》 本来,人家有钱,为儿子的终身大事搞一场天价婚礼,恐怕也是他的自由,别人似乎不便置喙。倒是当地政府在这场婚礼中的行为值得商榷:晚会的主办单位是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协办单位是市委宣传部、文化局等机构,还有该市的领导出席婚礼。 党政部门为个人操办由私人出资庆贺家事的私家晚会,不管这些部门站在何种角度去理解这场晚会,但都不能回避党政部门权力寻租、公权私用之嫌。党政部门是公共部门,理应代表全体公民的利益,被某个人买断,成为私人的代言人,不但伤害了公众利益,也损害了部门的形象。见此场景,台下的群众也许会想:有钱就是好啊,当官的也会来帮他们操办婚事。 党政部门出面已属不妥,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办更是不该。按理说,由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办的活动主旨应该是破除陈规陋习,提倡精神文明,而大款花几百万搞一个天价婚礼折射出什么样的精神文明呢?除了纸醉金迷的奢华、招摇过市的炫耀、抛金烧钱的快感之外,还有什么文明的精神值得有关部门去向全社会推介与倡导?我倒是从中看到了一种狂躁的心态。 在任何时候,政府都不能倡导国民养成一种不理性的消费习惯。前不久,南京爆出999万元天价婚礼的新闻后,当地民政部门就明确表态不提倡。这样的态度才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