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查处拖欠民工工资的专项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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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3:2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淑玫)为预防一些黑心老板恶意欠薪,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最近发出通知,将于12月5日至明年1月5日在全省开展查处拖欠民工工资的专项监察活动。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刘建平处长介绍,此次专项监察的重点是使用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施工、制衣、餐饮等行业和私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曾发生过拖欠 此次监察将采取重点检查和举报专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农民工比较集中和曾经发生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要及时跟踪检查。 对监察中发现拖欠民工工资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及时补发工资;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订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对春节前确实难以足额补发的,也要千方百计补发一部分,使民工能够拿到钱回家过年;对少数恶意欠薪拒不补发的企业,除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外,还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对不具备规定资质、无用工资格的“包工头”非法拖欠个人劳务收入,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管辖的,劳动监察部门要指导其通过民事调解或诉讼解决。对因承包方拖欠工程款,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工资的,除责令承包方先预支付工资外,同时要将情况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由建设部门依法追究其拖欠工程款的连带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