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着想“小事”不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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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7:16 华商网-华商报 | |
子寒 修建扣押车辆停车场,用于交管、交通、市容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扣押车辆和事故待处理车辆进行停放。近日,西安市物价局在提交市政府的一份调研报告中,提出了这样的建议。(11月17日《华商报》) 长期以来,交管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与当事人之间引发的停车费问题一直是个热点和难点,如今西安市物价局提出了修建扣押车停车场的建议,笔者认为此举非常值得各地执法部门效仿。 首先,修建扣押车辆停车场事情虽小,却体现了为民着想的服务意识。目前一些执法部门将暂扣车、事故车停放在经营性的室内停车场,按小时计费,一辆摩托车存上一个月需要交700多元停车费,这无形中增加了市民的经济负担。如果修建一些专门停车场,那么势必可以为这些被扣押车辆的当事者减轻一部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其次,修建扣押车辆停车场,可以拉近执法部门和市民之间的关系。笔者经常在媒体上看到一些市民关于类似问题的投诉,停车费问题已成了执法部门和市民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一些市民质疑执法部门和某些停车场(或者停放暂扣车的单位)之间有利益关系,而执法部门表示自己也有难处,大量的暂扣车无处停放,只好动员停车场接受暂扣车。通过建立一些专门的停车场,这些问题将可以得到解决。 最后,修建扣押车辆停车场,可以杜绝执法人员在停车费问题上的暗箱操作,有利于做好行业自律。以前车子停在哪里,都是由个别执法人员说了算,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人情停车场的问题。如果建立了专门的停车场,那么所有收费都将透明而且统一,既利于执法部门自己管理,也利于市民监督。 修建扣押车辆停车场对于执法部门或许不是一件难事,甚至可以说是小事一桩,但对老百姓来说却是涉及切身利益的大事。希望有关部门以后能多做些这样为民着想的“小事”,这样的“小事”做得越多越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