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转包引发工资拖欠 民工今后可找总承包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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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7:44 新华网 | |
今后凡发生不良转包出现工资拖欠,劳动部门有权追究总承包及建设单位的责任,并责令总承包及建设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对劳务企业恶意欠付农民工工资,造成社会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予以清出建筑市场。这是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建委联合发文公布的。 根据文件要求,今后建筑企业必须按照《北京市劳动合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各建筑单位不得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不符合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和无用工资格的个人、组织及“包工头”。否则在发生工资拖欠时,劳动部门有权责令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对不能立即全额补发拖欠和克扣的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部门可责令其制定补发工资的具体计划;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违法情节恶劣的企业,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将其违法情况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据悉,从今年12月1日至明年元旦、春节期间,劳动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对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大检查。(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