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卖烟花爆竹, 严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7:57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全省进一步开展缉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昨召开,市领导提出贯彻意见 本报讯 (记者黄圣达)昨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进一步开展缉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进一步开展缉爆专项行动作了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副市长詹沧洲在厦门分会场通报了前段时期我市开展缉爆专项行动的情况,并就如何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我市缉爆专项行动提出意见。 詹沧洲指出,缉爆工作是当前全省整治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中之重的任务,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回潮,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詹沧洲说,要把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审核审批、监督检查、打击处理三大职责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落实到每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协同作战,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发挥在民爆物品管理中的主力军作用,工商、劳动监察、安全监督、技术监督、税务等部门及各区政府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对涉爆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从重从快严惩;要强化责任,严格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自上而下建立监督制约系统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知识和与涉爆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提高素质,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 我市各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链接: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