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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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8:10 浙江日报 | |
记者朱海兵 2003-11-18 本报杭州11月17日讯(记者朱海兵)今天上午,省委副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周国富在听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组汇报赴各地检查考评的情况后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维护社会治安、做好稳定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致力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2000年12月,省委、省政府与各市党委、政府签订了第四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3年责任期即将结束之际,省综治委派出了6个检查组对各地进行检查考评。听取汇报后,周国富指出,从这次检查情况看,3年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与中央、省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与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周国富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综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我省下一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的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为总抓手,以继续推进“两区、五线”建设为重点,按照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全面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周国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自觉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针对新形势下综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对治安防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和纠正“重打轻防”的片面认识,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制定切合实际、完善配套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全面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要不断创新“枫桥经验”,积极预防和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体系,更好地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启楣、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孝清等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