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 生身父收养亲生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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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8:17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范彦萍) 想要和自己的亲生女儿生活在一起,却闹到要通过办理领养手续才能使女儿获得合法的本市户口。这是近日发生在本市的一件奇事。 住在本市某街道的张某5年前,通过网络结识本市某郊县的女子黄某,不久就开始同居 黄某的父母早年离异,父母都已另组家庭,她一直寄居在亲戚家。黄某失踪后,黄某的亲人无一愿意负起抚养其女儿的责任。于是对铃铃的抚养只能落在张某一家的身上。但今年6月,张某带着女儿到他的户籍所在地办理铃铃户口,但警署以铃铃不是婚生儿而拒绝为张某办理。 如何为非婚生儿办理户口,记者借此采访了杨浦区妇联工作人员,据介绍:除非通过领养或收养这个孩子的方式,否则很难通过正常的途径为铃铃办理户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