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邻纠纷系列报道之一——“开错门”引得众邻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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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8:17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在拥挤的走道里抢占“地盘”、在公用的厨房间堆放杂物……随着人们住房条件的改善,以往老房子里的这类相邻纠纷已经日益减少。 然而,据记者近日对本市法院的采访调查发现,买下商品房住进宽敞的新居后,业主之间的矛盾却依然不断,这类新的相邻纠纷与以往的相比呈现出不同特点,比如为长远安全,为居家的私密性打官司的较多等等,而且正呈增多态势。 从今天起,本报推出一组报道,介绍新相邻纠纷。希望市民能以此为鉴,重视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严于律己,进一步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 本报讯 (记者钱炯 董巍 马芸 戴颖敏) 现在不少私欲膨胀的业主开始通过外移防盗门,把铁门朝向改朝外等手段扩展起自己的“私有领地”。近日,本市法院就判决了几起在铁门上作文章引起的相邻纠纷。 镜头一:擅移分户门 林某家住本市某大楼702室,原本他家的分户门靠近703室。为了自家方便,于2002年4月,利用装修的机会,擅自把原来分户门封闭,并向701室位置移动了2米多的距离,重新开设了一扇分户门,并安装了防盗门。 在物业部门干涉下,林某一度将该门封闭。而今年6月,林某故伎重施,再次在已经封闭了的墙上开设分户门。 然而他的这种行为破坏了小区的本来规划,更妨碍了邻居的出入。为此,隔壁701室的居民刘某把林某告上了法庭。他们认为,林某的做法已经影响到了他们的生活,要求林某将一切恢复原状。黄浦法院调查后认为林某擅自移动分户门,严重破坏了房屋外观及设计布局。因此判决林某拆除防盗门,并将分户门恢复原状。 镜头二:外开防盗门 家住淮海中路的业主江某在装潢房屋时把原先朝内开的进户门换成了朝外开的铁制防盗门。今年1月房管部门向江某发出书面告知,称其未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装潢违章,令其拆除并恢复原样,但遭到江的拒绝。 庭审中,江承认确实将墙体敲薄并改变进户门开启方向,但提出在装潢前和周围邻居均打过招呼并征得同意,可江某拿不出证据证明。卢湾法院在查明后认为,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安全、方便、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因此判决其将铁门恢复原状。 观点 几位承办法官认为,生活在空间狭小的老房子里,很多上海人都习惯了尽可能多占一分公共空间的思维。但这种心态并没有在搬入新房后像旧家具一样被抛弃。与此同时,物业管理部门在监管上也存在薄弱环节。 法官们指出,商品房业主虽然是房屋的产权人,但对房屋特别是装修不能随心所欲,业主应当有法律意识和公众意识,干任何事都不能妨碍他人或公众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