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小业主难敌大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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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8:17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玮) 一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费要7.4元!住在锦绣花园的住户每个月都要承受如此天价物业费。尽管住在大楼的40多户居民都不情愿,但无论是协调,还是打官司,他们只能面对一个结果:付钱。原来该大楼的几个大业主占据过半户数,他们站在物业公司一边,其他业主根本无法“撼动”最终决定。这个矛盾也向新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提出质疑:多套房买主在投票 日前,锦绣花园住户,70多岁的孙妈妈代表40多户居民向本报记者反映:他们小区物业管理费一个平方米要7.4元,一户人家一个月的费用就要690元到939元。为此,他们多次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要求下调物业管理费,并希望用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但反映一直没有结果,有的居民实在不满就拒付物业费。 最近,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将不付物业费的住户统统告上法庭。法庭审理中,因购房大户所占比例过半,事先“代表”所有业主和物业公司签定物业费标准的有关合同,物业公司一审胜诉了。目前小业主们只能根据法庭一审判决,付清拖欠物业费,并执行物业公司按一个平方米3.5元计算的新物业收费标准。 其实物业费下调,大业主也是受益者,为何他们却不同意其他小业主的提议?昨天,记者在锦绣花园实地采访时,得到了一个购了10套房的“大户”的电话。根据这位先生电话中所述,1995年竣工的锦绣花园是当时上海滩上少有的全装修且酒店式管理的高档外销房,买高档房就要高档服务。这么多年了,他对这家物业公司的管理一直挺满意,虽然也感觉物业费有点高,但他和他的公司完全能够承受。 然而,据多位居民反映,他们付同样的物业费并没有得到和大户相同的服务标准。而且,锦绣花园周围同地段同档次的物业费都只在1.65元一平方左右。对此,管理这里物业的万路通物业公司何先生说,7.4元是以前按照成本加5%利润计算出的,目前也是考虑到住户利益下调费用,3.5元一平方米目前只能维持他们的基本生存。 现在小业主们正在上诉过程中,接受他们委托打官司的计律师表示,小业主们的要求得到法律支持目前来看有一点难度。在新的物业管理条例第2章中有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等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现在,小业主们数目过半但没有达到2/3,仍然没有用。 在采访中,计律师也提出很大一个疑问,希望法律上能对这个现象进行探讨:购房大户的投票数到底是算一票还是多票?如果按户算,即使按照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小业主的建议今后依旧不能对大业主的决定作出任何约束,那么“散户”的利益又如何维护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