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试推股份合作社 分散农民联手闯市场 浙江25万农民当股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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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8:17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曹家骧报道 浙江农村股份合作社试点,十分强调规范化。记者在丽水、临海和温岭分别采访了四家不同产业门类的农村股份合作社,发现合作社普遍建有规范的章程,由章程规定合作社的性质和职能、社员的权利和义务及利益分配关系。合作社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其它内设机构等组织也十分健全。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决策初步实现了民主化。合作社的资产产权清晰,合作社股金由社员资格股金和投资股金组成,相应获得利益与承担责任;合作社还有着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质量标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正常的培训制度、部门岗位责任制度和社员管理制度,这也是过去农村中少见的。部分合作社建立了党支部,使合作社的党员有了组织依靠,也进一步发挥了党员在合作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管理上,按合作制原则,以“一人一票制”为基础,民主管理合作社事务;在经营上,按照公司制运作,实行社员大会和理事会制度,由理事会直接经营,同时,建立健全了价格保护机制,对社员的产品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尽可能采取“下保底上不限”的作价原则;在利益分配上,采取以社员与合作社之间按交易额比例返还和股份分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股份合作社的组建,为农产品质量提高提供了组织保证,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浙江台州有一个叫箬横的镇,2000年,2500户农民从过去种粮改种了西瓜。虽然赶上了西瓜的大年,全镇西瓜的产量达到了41300吨,但大量西瓜集中上市,普遍出现了卖瓜难的问题。第二年夏天,彭友达等31户西瓜种植大户在当地政府的帮助和支持下,创立了箬横西瓜合作社。两年来,合作社已经初步形成了生产、服务、销售一条龙的西瓜生产经营机制,今年上半年销售“玉麟”牌西瓜1.3万吨,比2001年、2002年增长了116%和62%,向社员返利363万元,只此一项,就为全镇农民平均增收496元。 浙江省为了鼓励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各地政府就有关股份合作社的工商登记、税费优惠、农业信贷和财政扶持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政策意见。浙江省还以此为契机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创办、市场运作”的原则,推动和加快了农业产业协会建设的步伐,为农业产业化构筑了新的平台。目前,仅台州市就建立了生猪、奶业、家禽、西兰花、农机、柑桔、杨梅、西瓜、茶叶、种业等十大农业产业协会,涵盖了全市各规模产业和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 有理论家称,浙江目前所进行着的以产品为纽带而创立的股份合作社,是我国农村经济组织制度的一次根本性的改革,股份合作社这一新型经济组织在浙江农村的崛起,无疑是中国农村经济由“分”到“统”的重要革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