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出问题能否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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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8:48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济南11月17日电随着供暖逐渐向市场化方向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热也是一种商品”的观念,百姓的维权意识也有所增强。在使用“热”这种特殊商品的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怎样才能合理解决呢? “暖气既然是一种商品,用户就应该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有权获得满意的服务。”山东省消协的王致远介绍说,“如果出现供暖问题,用户可以向消协投诉,请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许多居民对自己交了钱可以享受到哪些服务并不了解。对此,山东省消协主任吴卫民表示:“要贯彻‘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恐怕还要在保障居民知情权上下一番工夫,使用户真正了解自己应该对供暖问题当中的哪些情况负责,哪些不归自己管,避免受损失。” 济南市公证处和康桥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提醒居民,随着供暖日趋市场化,纠纷不可避免。如果消协解决不了,可以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或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据山东省消协的有关人士介绍,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没细化到暖气这样的商品,同时消协目前也还没受理过相关案件,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关措施。因此,在供暖纠纷问题上,还停留在协商阶段,一般通上暖气纠纷即告结束,要求索赔看来还需要一段时间。 据了解,在北京、长春等地,法院已经受理了一些供暖纠纷的诉讼请求,长春已经有相关赔偿条款规定供热方赔偿居民用热过程中所受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