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严查“军字头”车辆 每月“抄告”违章肇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8:5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目前,西安市实施军车驾驶员交通违章、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对严重违章、拒不接受检查或发生交通事故的军车驾驶员实施“抄告”,并向车辆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抄告”制度中还包括,对于军车驾驶员严重违章,如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必须滞留车辆的,交管部门要通知军车管理部门共同处理。对没有军车号牌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无驾驶证、无有效身份证件的要滞留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通知其单位持有效 据介绍,实施“抄告”制度后,交管部门对违章军车进行纠正、抄告后即可放行,一般不扣押证件、滞留车辆,包括罚款、拆卸牌照等。交管部门每月将向违章者单位通报情况,并收集对违章的处理等信息反馈。(王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