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03年凭证式(四期)国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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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9:07 黑龙江日报 | |
财政部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03年凭证式(四期)国债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3年凭证式(四期)国债。 本期国债发行总额600亿元,其中1年期240亿元,票面年利率1.98%;2年期360亿元,票面年利率2.25%。 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3年11月20日至2003年12月20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具体办法比照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办理。 从购买之日起,1年期和2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的不计息;持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年利率0.63%计息;2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年利率0.72%计息。 (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