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路口创建“交通文明路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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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9:1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陈晓春)上海倡导“行文明”,培育、塑造城市精神迈出新步伐。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解放日报、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昨天宣布:共同发起在十个路口开展“交通文明路口”创建活动。年底命名第一批“交通文明路口”,并对取得明显实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这十个路口是:浦东新区世纪大道浦东南路口、黄浦区中山南路东门路口、卢湾区淮 十个路口创建“交通文明路口”活动即日开始,主要指标是:力争机动车遵章率达 98%,非机动车遵章率达90%,行人遵章率达85%,路口通行能力提高 3%以上;路口无违章占用人行道、无违章设摊、无违章停放车辆等。 市文明办等4家发起单位领导表示,开展“交通文明路口”创建活动,旨在更好贯彻《上海市交通文明建设“十五”规划》和迎接2010年世博会,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交通排堵保畅指示精神,确保道路畅通有序,弘扬城市精神。 10月下旬,解放日报和市交巡警总队联合召开“让道路更加畅通,使城市充满活力”专家座谈会,对进一步搞好上海道路交通提出意见、建议。会后,长宁、杨浦交巡警支队率先将虹桥路古北路、黄兴路松花江路确定为创建“交通文明路口”,提倡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此举得到市民和有关单位积极响应。长宁区一些企事业单位与交巡警部门签订《交通文明承诺书》;不少市民还表示,要努力改掉乱穿红灯、违章停车等交通陋习。 杨浦区公交、出租等单位承诺:创建活动驾驶员知晓率 100%、遵章率 100%,并组织驾驶员定期到路口当交通管理志愿者。 在昨天举行的创建“交通文明路口”推进会上,市文明办副主任陈振民、市交巡警总队总队长朱伟明、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党委副书记卑根源和长宁交巡警支队长季平、杨浦区文明办副主任冯莉芳、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朱水淼、农工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寿立人、杨浦区控江街道居民刘毓英分别发言,对如何搞好创建活动发表意见。解放日报副总编辑王富荣主持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