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偷逃税24亿,行贿把两个海关关长拉下水 杨改清出庭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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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09:50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吕冰冰 通讯员/孔献之)昨天上午,惠州港特大食用油走私案的主角、将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和惠州海关原关长朱浩棠“拉下水”的关键人物、原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杨改清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杨改清今年47岁,籍贯河南省商水县,被捕前系香港居民。检察机关起诉杨改清的两项罪名是走私和行贿。 关于走私,起诉书称,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杨伙同刘浩(已判决)、陈仕军(另案处理)、温晓东等(在逃)买卖食用油《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和许可证进口棕榈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在进口过程中,杨伙同他人采取少报多进、伪报品名、不报直接卸货等手段,走私棕榈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入境,涉嫌走私304船次,已查明其中267船次,走私食用油82.75万吨,共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4亿多元。 关于行贿,起诉书称,杨向赵玉存本人或通过其家属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港币727万余元及美金3万元。1995年,惠威公司成立后,杨将赵的女儿赵莹安排在惠威公司工作,于1997年春节前在香港以发“年终奖”为名将一张100万元支票送给赵莹,并以发“工资”为名,送给她港币累计47万余元,还在深圳购得一套价值人民币91万余元的住宅、一辆价值39万元的奔驰小轿车送给她;1996年,杨得知赵的小女儿赵萍要去英国读书,将港币100万元的支票送给赵萍,并存入银行;1996年初,杨将香港一套价值港币400万元的私人住宅送给赵莹,后赵莹、赵萍与杨签订了以港币300万元向杨“购买房产”的虚假协议一份。 杨改清贿赂朱浩棠:累计向朱浩棠本人或通过其家属行贿共计人民币55万元、港币204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