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不会干扰司法独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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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11:41 京华时报 | |
相关专题:< 新浪评论专题 > 作者:何向东 新闻回放:最高法院院长肖扬提出,法院今后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大要案庭审,并将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有人怀疑此举将干扰司法独立。 我认为,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并不会干扰司法独立。 历史经验证明,保证司法公正,一方面离不开司法独立,但另一方面又离不开监督。监督审判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内容。人大要监督好审判工作,不可能不介入具体案件。 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审判工作也有一定的“规矩”。首先,监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集体行使职权;不代行审判权,不直接处理案件;不干预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等。其次,人大代表对旁听的案件提出意见,只局限于对案件的定性和适用法律提出建议,而并不能作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再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官独立办案并不受外界的干涉,法官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并不是必须要听从。所以,受不受干涉,关键在法官。 事实上,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并非直接插手案件审理,而是依法调查和了解案件,一旦发现不公正的地方,人大代表可以通过常委会或代表大会作决议、决定的形式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法院进行改正。 司法独立和人大监督,归根到底都是为了维护和推动司法公正。人大代表被邀请旁听,并不会干扰司法独立。 当然,为了推进司法公正,人大代表应不局限于被“邀请”才旁听庭审,更多的时候,他们应当主动地“不请自到”。 对于法院来说,只有依照法律切实搞好“公开审判”,允许并保障一切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参加旁听,包括媒体的采访,司法的透明和公正才会有更大的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