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八成税务人员职务罪案发生在税款征收一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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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13:47 新华网 | |
记者在南京市检察机关采访时了解到,2000年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案15起,贪污案3起,渎职犯罪案件6起,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7起。来自办案人员的调查显示: ——税款征收第一线是职务犯罪高发区。基层税务工作人员直接与纳税人、纳税单位有着密切联系,这种业务上的联系,却使纳税户产生一种“错觉”,那就是“税官”有权, ——职务犯罪人员年龄呈中年化。从近年来南京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看,35岁至50岁的中年人职务犯罪具有相当的比重,占职务犯罪总数的69.2%。这个年龄段的人,业务精通,具备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往往被委以重任,这在客观上为其谋取私利、搞钱权交易提供了方便条件。 ——徇私枉法,渎职犯罪突出。2000年以来,该市立案查处的6起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占税务系统犯罪案件的23.1%,与其他行业职务犯罪案件相比有明显上升趋势。涉及罪名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等6个罪名。 ——胆大妄为,目无法纪。作为税务工作者,他们知法违法,执法犯法,影响恶劣。更让人难以想像的是,有些人居然敢在办公室收受贿赂,在办公场所大谈如何分赃,令人瞠目!如雨花台区国税分局原局长董介超在其办公室收受贿赂高达12次。又如玄武区国税分局孙俊受贿金额高达68.5万元,孙俊等人不仅在办公室受贿,有时甚至在办公场所大谈分钱之事。 检察官分析,当前税务干部发生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有一点必须特别引起重视的是,有些领导对工作不负责任,领导不力,对所属部门行政执法违纪违法问题或视而不见,或制止不力,使得税务人员放任自己,发生职务犯罪。(作者:崔洁肖水金刘燕):(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