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部分公交车———车内广告咋都是“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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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15:46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公交车车内悬挂条幅广告本无可厚非,但省城一些线路上的公交车内所挂的广告条幅竟是有关妇科病、性病、皮肤病治疗的广告,让乘客感到很不舒服。 孙女士家住省城西园新村,经常乘坐103路、9路等公交车,最近几天,她就发现部分103路公交车车内的广告就很不高雅。孙女士说,前天上午,她从三里庵站上了一辆103路公交车,由于没有座位,她就站在靠近车窗的座位旁。等到她站稳后抬头一看,发现该车车窗 孙女士说,城市公交是公共环境,公交车广告有城市“流动风景线”之称,但公交广告不能过多过滥,更不能污染公共环境,有关部门应该对公交广告内容、形式等有所限制。据了解,全国有不少城市对城市公交车广告做了规范,如武汉市有关部门规定:“在公交车辆的前后挡风玻璃、两侧窗玻璃和车辆前牌、腰牌、尾牌位置,不得发布广告;公交车车厢内仅限于发布规范的公益性广告,不得张贴商业性广告。”而江苏徐州市要求,车体广告中的公益广告不少于10%等。 有关人士认为,公交车广告应该具有所在城市的文化品位,因此,公交车广告应当在广告创意上多下功夫,内容上也应有所选择,从而使公交车广告真正成为城市人们生活中的一道亮丽的“流动风景线”。(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