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到服务 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看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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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17:4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沈路涛)公安部对初次申请驾驶证年龄放宽到70周岁,这一消息了却了许多想开车的老人们梦寐以求的心愿。家在天津的69岁老人袁洪满,曾于上世纪80年代就拿过大货驾驶证,直到1995年因当时的规定已近年龄限制,不得不告别手中的方向盘。目前他又雄心勃勃地想再次拿下驾驶证,重新上车驰骋。 今年8月7日,公安部决定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户籍、交 这些举措引起的连锁反应远不止于事件本身。各地公安机关围绕着执法为民这一宗旨,以此为契机,结合实际,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广州身份证办理报失即可申办新证,50张以上暂住证登记可预约上门办理;郑州市公安局车管所通过互联网办理车辆注册手续,设立了首家“网上车管所”……这些字眼处处体现着人文关怀精神,这些举措让百姓对身边的公安亲切感倍增。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些不起眼的小事,对老百姓来说,恰恰都是与切身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问题,都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公安机关应当责无旁贷,应该积极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说,只有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才能跟百姓群众零距离,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见诸报端荧屏有损公安形象的,也是老百姓意见最大的,不仅是个别公安在执法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甚至刑讯逼供,更在于那些不按法定程序办事,执法不公,不尊重当事人人权的现象。过去我们强调的是公安机关打击敌人、震慑犯罪、保护人民的专政职能,却往往忽视了其服务职能和保障人权的职能。有的警察片面地认为“为了抓坏人,抓错好人也不打紧”,由此出现了“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这些错误观念为随意执法留下了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出现受案不规范、违法调查取证、滥用强制措施、越权处罚、执行不当等问题。来自公安部的统计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有8000多名公安民警为国捐躯,无数公安民警用汗水、鲜血和生命谱写出一曲曲英雄凯歌。但错误的执法观念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公安机关形象大打折扣。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执法思想上进行一次革命,执法为民,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放在第一位。 正是基于此,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公安机关执法行为进行统一规范,严禁刑讯逼供,以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无效,讯问违法嫌疑人不得超过12小时、扣押财物限期15天,同时还规定了送达、告知等便民利民的执法程序。尤其是明确在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检查时,必须尊重被检查人的人格,不得以有损人格尊严的方式进行检查,这是我国第一次在公安执法程序中明确提出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的要求。 无论是便民利民,还是规范执法,实际上是公安执法过程中对普通人的一种尊重。正是这些措施和做法的出台,体现出了公安机关执法思维从老旧僵化的“管制型”到便民利民的“管理服务型”的转变。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该管的要一定管好,不该管的要坚决退出。”正是本着进一步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原则,从基本的环节改起,从细微的地方做起,公安机关在老百姓中的形象将得到大幅度的改观,也将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