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服务中心保安硬扮“护花使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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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03:32 辽沈晚报 | |
读者报料:前日,记者接到了一封署名“一个普通市民”的来信,反映本溪殡仪服务中心禁止市民自带鲜花吊唁亲友。 “不久前,我去本溪市殡仪馆吊唁一位逝去的老同志,在院外的一家花店买了一束鲜花,结果被四五个保安人员粗暴地拦住,说是保卫科有规定,不准将外买的鲜花带入,殡仪馆内有鲜花店。我怎么解释也不行,提出见领导,对方说没有找到领导,提出去办公室,对 这项规定实质是逼迫消费者在殡仪馆内开办的鲜花店买花,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这项规定用不正当手段保护自己鲜花店的垄断经营,属于不正当竞争。 恳请记者过问此事并妥善解决。” 绝对现场:11月18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本溪殡仪服务中心,在其大门外的一家鲜花店购买了3盆鲜花,当记者捧着鲜花准备进入大门时,站岗的保安人员拦住了记者,说是“按照规定,殡葬用品必须在殡仪服务中心购买,在外面买的一律不准带进去”,随后,这名保安人员从门卫室后的栅栏边拿出了一块“通告”,上面写着:“为维护本中心的经营秩序,从2003年10月10日起,谢绝外来殡葬用品(含鲜花等)进入本中心,请予配合。如有违反,后果自负”,“通告”的落款是“殡仪服务中心保卫科”。记者恳求说:我们已经买了,又不好退,能不能通融通融?保安人员表示:通融是不可能的,买没买是你自己的事。 那么,为什么非得到殡仪服务中心里的花店买鲜花呢?记者进入殡仪服务中心的花店后发现,在这里,鲜花的价格平均是在外面购买的两到三倍,外面20元一盆的鲜花在这里卖到50元,50元的则卖到了100元。 记者调查:在本溪殡仪服务中心,记者找到了几家丧户。据他们介绍,在灵车接送遗体的时候,就有丧事“主持人”跟到现场,自称是殡仪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家属要给灵车司机“打点费”,保证一路顺风,并帮着忙这忙那,一开始他们还认为殡仪服务中心的服务真是周到,后来才知道这是专门的丧事“主持人”,是要收费的。一位丧户说,昨日凌晨他们在院外购买了7盆鲜花,已经拿进殡仪服务中心了,可是“主持人”就是不让摆进灵堂,鲜花被强迫搬出去退掉。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选择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权利和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公用企业和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不得限定用户和消费者只能购买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不得限定用户和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销售的商品。本报特别报道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