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原局长因受贿一审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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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4:38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沙11月19日电(文军)湖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原局长张秀发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秀发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其受贿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0年,被告人张秀发在担任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局长期间,接受他人请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决定采购邮品和施工单位、选择邮电设备过程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秀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犯罪罪行极其严重,罪该处死,但鉴于案发后,已追缴全部赃款赃物,可不立即执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