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食堂被欠餐费近65万元 镇政府被判一月清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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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4:45 新华网 | |
新华网福州11月19日电(记者苏杰)福建省霞浦县三沙镇职工侯新宝承包经营镇政府食堂6年,累计被拖欠餐费64.9万元。侯新宝不得不通过法律渠道向镇政府追讨欠款,最近霞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判令三沙镇政府一个月内还清所欠全部餐费。 今年39岁的侯新宝是三沙镇政府机关的一名职工,1997年3月开始承包经营镇政府食堂,负责该镇干部职工用餐及接待镇政府的客人。承包期间,虽然镇政府每年都与侯新宝结算 霞浦县法院最近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三沙镇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偿还原告所有欠款64.9万元,所欠款项应从今年7月30日(原告提起诉讼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逾期利息,直至欠款本金偿清为止。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由于判决书的落款时间是2003年10月13日,迄今已一月有余,所以11月18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侯新宝。他说,他去法院问了,法院有关人员回答说要到12月8日才是判决的最后期限,目前他还在等待镇政府履行法院判决。他还介绍说,今年2月他突然被停发工资,后经交涉,被镇里作“下岗”处理,月工资由原来的860元减少为360元。全镇100多名正式的干部职工中,唯独他一人下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