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票有李鬼市民要小心 制售假冒属于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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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5:06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11月19日消息:近日,瓯海永强一家企业及员工投寄的40封信,被温州市邮政局全数退了回来,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员工生活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经邮政部门鉴定,这批邮票原来全是假冒的,不能当作邮资使用。邮政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这家企业有个小卖部。前不久,该小卖部向上门推销者购买了一批《百合花》邮票,单价是每枚0.75元。而后,小卖部以0.80元向厂内的员工零星销售。 昨天下午,记者看到了这种假邮票:2003-4版的《百合花》特种邮票,1套4枚中的第三张“东北百合”,面值为80分。据说,其余3枚假冒的《百合花》也曾在市场上出现过。 市邮政局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还向记者出示了该局近日在市区西站一个邮票销售点,查获的另一种假冒邮票共1840枚:即2002-24《彭真同志诞辰》纪念邮票,一套共2枚,面值为80分。 温州市集邮协会有关专家说,目前经销假冒邮票的行为时有发生,一部分出现在工业区、学校周边的糖果商店,一部分出现在集邮市场。今年以来,邮票制假还出现新现象:过去假冒的都是集邮价值很高的邮票,主要卖给集邮爱好者;现在假冒货大都是80分的邮票,主要销售给寄信的消费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制售假冒邮票属于犯罪行为,数额巨大的可处以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并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温州日报 夏海鹏) (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