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若不下井跟班矿工可不下井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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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5:35 法制日报 | |
江西煤炭企业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本报南昌11月18日电(黄辉谭晓红记者李青)干部不下井跟班,矿工有权不下井作业,这条强制性措施将于今日起正式在江西省煤炭企业全面推广。记者从刚刚结束的江西省煤炭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上获悉,针对江西丰城矿务局建新矿发生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要求全省的煤炭企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干部带 据了解,为确保安全生产,江西省煤炭集团向其所属企业提出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措施,其中包括省煤炭集团负责人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4天,所属矿务局的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少于6天,矿长每月下井时间保证8至12天,井下作业面要求有工区区长长期坚守,保证任何时候都要在井下一线指挥,否则,矿工有权不下井作业。 另据悉,18日上午9时许,在救护队员的陪护下,丰城矿难事故调查组的一位成员首次下到标高为-600米水平的1010工作面进行调查,为事故调查组全面深入井下探明事故发生原因做前期准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