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明年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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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5:35 法制日报 | |
保障被拆迁人知情权和居住生活条件成为突出内容 本报广州11月18日电(记者游春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备受广州市民强烈关注的这个《办法》,共有五章三十九条,主要就城市房屋拆迁管 该《办法》第六条规定:“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屋拆迁公告在实施拆迁的区域内张贴,并且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拆迁的目的和依据;拆迁的地点和范围;拆迁期限;拆迁人、拆迁人委托的拆迁单位的名称;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救济途径;索取拆迁相关资料的地点;其他应当公告的事项。”这条规定改变了以往被拆迁人不了解获取房屋拆迁方面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途径,使得被拆迁人在信息掌握上与拆迁人不对称的状况,以利于拆迁补偿安置的公平协商。同时,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拆迁期间,拆迁人应当保障尚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原有的供水、供电等基本生活条件”,并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对拆迁人履行该义务的监督责任。这样,该《办法》的颁布实行,将避免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存在谈妥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除一间房屋、导致拆迁范围内出现其他未谈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原有生活条件恶化,有时甚至会使供水、供电、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都无法得到保障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