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法治在线》:劣质狗链引发连环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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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20:20 央视《法治在线》 | |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11月19日播出法治聚焦《劣质狗链引发连环案》,以下内容实录: 主持人(崔志刚): 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室做客的是北京大学的佟强教授。一般情况下一条狗链子不会引起 解说:2001年9月的一天,南京市市民谢杰和同事来到一家公司洽谈业务。这家公司的老板叫王国斌,他在院子里养了一条狼狗,用铁链子拴着,没想到这天狼狗竟会挣断铁链,给他惹来许多麻烦。 同期谢杰代理律师刘伟:在工厂院子里正在交谈的时候突然发现一只大狼狗向他们扑来谢杰是背对着狗的在他措不及防的时候这只狗就把他扑倒在地谢杰被狗咬伤这个情况比较严重背部和大腿多处受伤在医院缝针缝了好几十针 解说:一个多月的住院治疗,谢杰为此花费了几千元,由于与狗的主人王国斌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谢杰以身体和精神受到损害为由将王国斌诉至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01年底,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并作出判决,要求王国斌赔偿谢杰各项损失共计八千六百多元。打完这场官司,看着那条被狗挣断的铁链,王国斌越想越觉得有些冤,因为这条链子上有一个连接点是虚焊起来的,一点儿不结实。 同期王国斌:我的这狗从开始一直都是用链子拴着的随着狗长得比较大了我们原来那个链子有点锈蚀我们就想到了到银桥市场买一条新的而且是比较粗的新链子旧链子从来没有出现这个问题(新链)刚使用第二天就出现这个问题 演播室 主持人:佟教授,我们应该说这个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就是这个狗挣脱了链子把人给伤着了,按照法律规定狗的饲养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法院也是这样做的判决,我们现在想问的是,这条狗链子的经销者,卖这个狗链子的人,或者说这个狗链子的生产者,这两个人在法律上有没有责任? 佟强:这个狗链子有问题,焊的不结实,这个时候要追究商品的销售者或者追究到商品的生产者,这个责任一般叫做产品责任。也就是这个狗的饲养人,他可以去追究前面,往前追究,追究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这种责任我们把它称之为产品责任。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导致狗咬人的原因是这个狗链子焊虚了,所以被狗挣脱了才咬了人,因此这个狗的饲养人王国斌认为应该向销售者讨一个说法,我们再来看一下记者的报道。 解说:2002年6月,王国斌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狗链的销售者许红云赔偿他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11000元。法院在庭审中首先对这条狗链子进行了调查,发现这条狗链属三无产品,也就是无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和产品合格证。法院在调查中同时发现,王国斌饲养的这条狼狗不具备合法的手续,而且他在购买狗链时也知道那是三无产品。法院依据上述事实最后作出判决,要求销售商许红云赔偿王国斌2700元,这个数额虽然仅占王国斌诉讼请求的四分之一,许红云依旧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演播室 主持人:我们看到卖狗链子这个人应该说是找到了,他也应该承担责任,但是我们注意到最后判决的这个数额只占原告请求赔偿数额的四分之一,也就是狗的饲养人王国斌还要承担主要责任,为什么? 佟强:这里面关键的原因主要是王国斌在养这个狗的时候没有合法的手续,因为我们知道在大城市里边,对于这种比较凶的犬是不允许饲养的,他没有饲养的手续,也就是说它是一种违法的豢养凶犬的行为,本身也是它致人损害的重要原因,换句话说,比起狗链子有虚焊导致产品质量低劣,它更是一个重要原因。 主持人:如果说王国斌给这个狗办理了正常的饲养手续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个狗再咬伤人的话,是不是承担的责任就会相对少一些? 佟强:是这样的,如果他养狗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行为,这个时候他给那个人造成损害,咬伤的人造成损害,他仍然要承担责任,但是这个时候由于他本身来讲没有任何过错,而过错都变成了狗的销售商的责任了,所以他可以直接向狗链子的销售商追究全部的责任,也就是说,这个时候法院就会完全保护王国斌的要求了。 主持人:法院让这位销售商赔偿狗的饲养人的一部分经济损失,这位销售商同样觉得冤枉,因为她觉得经营了这么个小本生意,本来就挣不了几个钱,再拿出好几千块钱为别人买单,她实在不能接受,事情后来又是怎么发展的呢,再来看记者的报道。 解说:2003年2月,许红云一纸诉状将狗链的批发商卢平飞诉上法庭,要求卢平飞赔偿她因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包括法院判决她赔偿王国斌的2700元以及她的误工损失等。 同期:许红云代理律师刘应深:(许红云)花了大量的人力精力确实对她的精神上造成了一种伤害第二个她也花去了很多费用还要停业这些损失都产生了 解说:法院最终支持了许红云的诉讼请求,要求批发商卢平飞赔偿许红云为此造成的损失共计5410元,这样许红云的损失就转嫁到了批发商卢平飞的身上。卢平飞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演播室 主持人:我们现在看到许红云找到批发商他这次找得非常有成效,她本来应该赔偿的那笔钱,全部转嫁到批发商身上了,为什么零售商许红云一点责任都没有? 佟强:许红云应该承担他相应的责任,但是这个责任并不是我们在这儿所说的民事责任,许红云明知是三无产品,他去销售三无产品的确应该有责任,但是这种责任我们在法律上称为行政责任,工商部门可以对她进行处罚、罚款或者更重的行政处罚,许红云向批发商追究的实际上是一个民事责任,这个批发商理论上来讲还可以再往上追究,追究生产商,但是由于它是三无产品,找不到生产商是谁,这个时候他承担了风险,你既然找不到了,因为你自己销售这种三无产品,好了,将来无法追究人的责任,所有的风险都担在你的身上。 主持人:感谢佟老师。我们看到一件劣质的三无产品,致使各方当事人卷入了这起漫长的诉讼当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这个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对三无产品,无论是一条狗链子,还是其他更小的什么东西,消费者都不要去使用,经销商也不要去经营。 与您一同触摸中国法治进程的脉搏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每日11:30首播17:30重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