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银行试办个人人民币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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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3:0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昨天,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和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分别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管局在合作备忘录上签字。经国务院批准,香港银行将在港办理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四项个人人民币业务,不涉及投资等资本项目的安排。香港所有持牌银行均可以参与逐步开展这四项人民币业务。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公告》,宣布为香港银行在港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渠道和回流机制,以便利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经贸和人员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