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取消中小学代收作业本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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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4:2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华东)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市物价局、市教委日前对市教委直属的中小学代收费项目及标准重新进行了规范,决定取消“作业本费”代收费项目,改由家长自行购买。 据悉,规范后,保留的代收费项目为:课本费、水电费、班费、体检费、讲义资料费、文娱费、计算机学习费、美术材料学具费、中澳音乐教育实验项目培训费。 对代收费,市教委将实行每生每期最高限价管理,小学:220元(巴蜀小学属开展中澳音乐教育实验项目的学校,按最高限价增加7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初中:330元,重点高中:400元。 市教委强调,各直属学校原收费标准低于最高限价的,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原收费标准高于最高限价的,应降低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