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成了没档案的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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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4:25 重庆晨报 | |||
屡失机会 杨女士原住渝中区枣子岚桠,1985年她从重庆建筑装饰工程公司辞职后,先后在四五个不同的单位工作过。但杨说,每当临时工要转为正式工时,单位大多给她这样一句话“你很能干,表现也好,但是失去了机会。”杨说当时年轻也没多想。 寻找档案 去年10月,杨女士在办养老保险时被告知,需要档案。原单位告诉她档案已经存放到大溪沟街道办事处,但街道却说已经转到大溪沟或上清寺派出所,而派出所怎么也找不到接收档案的原始记录。 后来,杨女士从大溪沟街道办事处档案库中查到一张17年前的“关于杨本琼同志申请自愿辞职的批复”,该批复说,公司“将档案转到大溪沟街道办事处”,但批复上却有手写的“已转往派出所”,时间是1986年7月9日。 今后咋办最近,杨女士通过大溪沟街道办事处开出的证明办理了养老保险。 但是杨女士担心的是,等交了十几年钱后她能顺利领取到养老金吗?还有即将办理医疗保险,没有档案怎么办? 昨日,大溪沟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厅谢经理说,杨女士的档案袋只有这张批复,没有送档案,如果厂里有回执单,根据回执单上的接收人就能证明杨女士的档案到底送到哪里去了。但杨女士认为,这张批复已经证明档案送到了大溪沟街道办事处,而上面的“已转往派出所”必须由街道出示回执单证明,否则只能说明档案在街道接收后不见了。 渝中区劳动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杨女士的档案如果找不到,她的工龄无法计算,将会影响到今后领取保险金的数额。 律师说法 重庆立太律师事务所翟文远律师认为,上世纪80年代在档案接收上的手续没有现在完善,许多档案在接收的时候只有接收登记,而没有回执。从接收程序上,街道办事处在接收档案时应该完整接收,如果档案不完整街道办事处应该拒绝接收,不可能只接收一张批复。如果确实是街道办事处把档案弄丢了,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