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电纠纷终审判决 城禾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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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4:2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鞠芝勤通讯员贾庆)重庆市电力公司和城区供电局两次被窃电者告上法庭的官司近日终于有了了断。11月1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庆市城禾物业公司败诉的终审判决。 3月26日,城区供电局计量人员前往城禾公司更换电表,发现该公司窃电,遂当场向该公司下达了“请于3月27日到城区供电局接受处理”的用电检查通知单。之后,城禾公司向 重庆城禾物业公司又于2003年8月22日再次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根据两次庭审和多方调查取证认为:城禾物业公司对窃电现象没有作出合理的免责解释,故上诉人应对窃电事实负责;同时,上诉请求没有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其提交的证据也不能推翻被上诉人对其作出的窃电认定。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城禾物业公司还将负担此案一审和二审的诉讼费用共计1282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