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农田红线“五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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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5:35 新京报 | |
本报讯国土资源部19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坚守基本农田这条红线“五不准”。 “五不准”包括不准除法律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 (欣华)(相关评论见A02版) (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