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11·3火灾追踪:政府相关部门存在不作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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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7:27 东方网 | ||
东方网11月20日消息:从来没有哪一起火灾,过后这么多天还如此令人关注。直到今天,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中衡州大厦坍塌的真实原因依然不为人知,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不过,伴随记者10多天的现场采访和深入调查,一些深层次问题随之暴露出来。 大厦未经过竣工验收 在建筑质量没有问题的条件下,大火能不能在几个小时内将衡州大厦烧得坍塌?13日下午,我们曾就这一疑问采访了衡州大厦开发商———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此时尚未受到警方控制),他信誓旦旦地表示:“建筑质量没有问题!大厦坍塌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火势大,二是因为烧的时间长。” 但李文革承认大厦在建设当中存在着证件不全,没有经过竣工验收这一环节。不过他认为,违规和建筑质量并没有必然联系。 违规手续如何过关的 对这一系列违规行为,李文革是如何解释的呢?他说,1995年左右,衡州大厦所在地是一个棚户区。 为此,衡阳市原江东区(现改称珠晖区)区委、区政府出面做工作,让李文革的公司去开发,并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承诺可以“先上车,后补票”。 1998年1月,衡州大厦项目基本竣工,却未经过政府建设部门的正规组织验收。李文革将衡州大厦未经验收的原因归咎为“住户抢先进驻”。 不过,衡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却将其原因归结为“李文革当时未报建”。衡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综合科科长万常红说:“这是一个违规项目,衡州大厦在1998年建成之后,我们根本不知道,没有接到报建等相关文件,所以就无法组织综合验收。到1999年,这一违规工程被我们稽查到,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理。”以上现象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政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 住户很快拿到房产证 更令人感到困惑的是,按照建筑法规相关规定,必须履行一系列房产验收程序后,方能为住户取得房产证。未通过验收的衡州大厦的住户们入住之后,这些居民却很快地拿到了房产证。衡州大厦四单元二楼的刘少德说:“拿到房产证就可以了,至于是否验收,我们也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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