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不妨也给售假者挂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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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8:21 河北日报 | |
编辑同志: 每当看到有些商店门口挂着诸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质量信得过商店”、“优质服务单位”等牌子,就不由得想到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不能给那些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门店也“授”一个“此店售假货”之类的牌子呢?况且此类做法国内外已有先例。 据报载,美国一家商店卖了假货,消费者告到消费者组织,商店不但如数退还货款,还赔偿消费者的往返路费、耽误的时间费、精神损失费等相当于商品价格五六倍的费用。之后,消费者组织还在商店门前挂上“此店售假货”的牌子。有消息说,深圳市某工商分局就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店门上挂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的警示牌,并公开处罚标准,令假冒伪劣商品无处藏身。 多年来,尽管有关部门对假冒伪劣产品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查处了一大批违法分子,但是假货依然禁而不止,查而不绝。其原因就是制假售假有暴利可图,你查我躲,你走我又售,使打假在“举报、查处、再举报、再查处”的怪圈中周而复始。虽然一些售假者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处罚,但他们在被处罚之后仍然可以打着“正宗优质”、“保你满意”的旗号,欺骗消费者。 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方法很多。相比之下,挂牌的作用更有效。它不仅堵住了制假者的财路,还使售假者信誉扫地,失去市场,同时也避免了消费者上当受骗。 平山县读者 钱民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