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银行将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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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8:22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电 经国务院批准,香港银行将于明年年初在港试办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四项个人人民币业务。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宣布为香港银行在港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渠道和回流机制。 近年来,随着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的日益紧密,人民币在香港已成为仅次于港币的第二大交易货币。今年7月内地部分城市港澳“个人游”的开展,更使内地游客大量增加。由于 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此项清算安排,目前仅限于满足内地与香港居民个人往来和小额旅游消费的需求,不涉及大额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和人民币的贷款、投融资等资本项目交易。该清算安排将支持香港银行在港办理人民币业务,增加业务品种,改善金融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