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让公众经常听到来自政府的声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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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8:5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有益举措,凸现了政府的公信力,反映出政府的开明与自信 据《南方周末》11月13日报道,从2003年开始,各地明显加大了政府对新闻发言人培训的力度。近日,第二期全国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结束,受训者来自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包括近80名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官。据悉,第一期培训已在今年9月末进行完毕,有66个部委的 报道说,今年以来,不少地方明显加快了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步伐。目前,国务院各部门已经基本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北京、上海等不少地方已经或正在制定、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有关人士称,新闻发布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完善发布程序,这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建立和进一步规范这项制度的目的在于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为媒体记者提供规范的新闻服务。新闻发言人将起到沟通政府和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沟通政府和广大公众的桥梁作用。 从尊重公众的角度来审视,对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以及规范发言人制度,也是规范重大新闻发布、保障群众知情权的有益举措。公众的知情权是一个现代社会公民的权利,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从理论上说,政府的一切行为,除涉及安全、保密的信息外,都要公开。公民纳税维持着政府各部门的运转,当然有权知道这些政府部门在干什么,公民有权监督这些政府部门。从经济学角度说,政府行政行为也是一种公共资源,透明度高的行政行为方可减少公共资源的浪费,节约行政成本。因此,建立规范的发言人制度,是政府更好地为公民服务的实际举措。公众可以通过发言人,经常听到来自政府的声音,了解政府对许多问题的态度、看法及其工作情况。 在今天的这个社会,公众参政议政的意识越来越强烈。实现公众参政议政的愿望,首先要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因为只有先知道政府目前在做什么以及即将要做什么,在充分保障知情权的基础上,公众才能更好地行使监督、建议等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启动发言人制度,培训新闻官,规范重大新闻发布,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凸现的是一种政府公信力。 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反映出政府的一种开明与自信。因为开明,才不需要费心去掩饰;因为自信,才会有勇气接受监督。我们的各级政府是人民政府,人民政府首先应当对人民负责任,体现责任政府的理念。其中一个基本的问题是提高政府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公众了解他们应当了解的信息。各级政府有责任、有义务确保公民的知情权。但是,现实当中,有些政府官员却往往封锁信息,不想让公众了解更多的与其自身利益有关的事,一些人只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显而易见,这不是一个开明政府、责任政府应有的姿态。 所以,要想真正使公众的知情权得到切实的保障和落实,除了政府职能部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外,在我看来,还应制定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有约束力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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