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11·3”特大火灾事故追踪:谁该接受大火的拷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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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9:11 金羊网-新快报 | |
李文革违规手续为何能过关 新华社记者 张旭东 刘非小 明星 目前,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中衡州大厦坍塌的真实原因依然不为人知,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记者从联合调查组了解到,李文革当年在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 对这一系列违规行为,李文革是如何解释的呢?他说,1995年左右,衡州大厦所在地是一个棚户区,地势低洼,一遇下雨,这里的房屋便泡到水里。为此,衡阳市原江东区(现改称珠晖区)区委、区政府出面做工作,让李文革的公司去开发,并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承诺可以“先上车,后补票”。1998年1月,衡州大厦项目基本竣工,却未经过政府建设部门的正规组织验收。李文革将衡州大厦未经验收的原因归咎为“住户抢先进驻”。他说:“房屋刚竣工,少数拆迁户就抢先进驻,并导致拆迁户及购房户搬入。这使得建设部门组织验收无法进行。市政府建设职能部门也知道这个事情。”大厦未经验收却能拿到房产证 不过,记者却在衡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听到“衡州大厦未经过竣工验收”的另一个版本,建工局将其原因归结为“李文革当时未报建”。衡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综合科科长万常红说:“这是一个违规项目,衡州大厦在1998年建成之后,我们根本不知道,没有接到报建等相关文件,所以就无法组织综合验收。到1999年,这一违规工程被我们稽查到,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理。” 对比上述这两种说法,人们会有更多疑问产生:李文革当时有没有提请建筑部门进行组织综合验收?建筑职能部门是否知晓这一项目的开发?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当建工局稽查到违规的衡州大厦之后,却选择了“以罚款代替验收”的行为,这又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政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 更令人感到困惑的是,按照建筑法规相关规定,必须履行一系列房产验收程序后,方能为住户取得房产证。未通过验收的衡州大厦的住户们入住之后,这些居民却很快地拿到了房产证。“这很奇怪!建筑没有经过竣工验收,便无法取得房产证,更不能直接交付用户使用。”北京广住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胡其兵表示,按照相关建筑法规,要取得房产证,施工单位必须要将相关竣工图纸资料等提交城建档案馆,获得出具证明之后,才能办理房产证。 这些疑问,当地一些建筑职能部门和部分官员面对记者采访始终缄默其口,要么称“我是新来的”,要么“我不清楚”。这一系列的托词,恰恰证明这些人员在试图回避这场大火对他们的拷问。(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