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入户获批缩至半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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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09:13 南方都市报 | |
随迁入户获批缩至半年 警方提醒8月底前申请并获批的市民,明日为首次办理截止日期 本报讯(记者朱倩 通讯员林美华)深圳随迁入户申请的审批时限大提速,整个审批过程由原来的1至2年,缩短到6个月之内。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公安局获悉,到11月底,2003年 从11月3日起,市公安局常住人口管理科组织各分局人口管理部门开展“户证工作送温暖警民心连心活动”,清理积压的随迁入户申请,将审批结果尽快送到市民手中。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首先在7月份之前,将深圳市政府下达的6000名随迁入户指标全部审批落实到位。鉴于申请随迁入户的市民数量多,公安部门与市计划局协调后,市政府又追加了8000多名随迁入户指标。目前,2002年度及2003年1月至8月底以前的入户申请已全部清理完毕,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申请,全部批准入户。而对今年9月份之后递交的申请,在明年的指标下发之后,公安部门将优先安排,力争在明年2月底之前审结。 市公安局常住人口管理科科长陈建兵介绍,今年迁入深圳的1.4万多名居民批准名单已在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证大厅张贴出来,市民可自行前往查询,而市公安局及各区公安分局的人口管理部门也分别设点,采取电话通知、预约办证、集中发证等方式,为获准迁籍深圳的群众集中办理户口准迁证。警方提醒 获得准迁入户的市民,在2003年11月7日至21日(周六、周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限夫妻随迁人员)原件和受理回执到相应的办证点,领取户口准迁证。名单上按区公布的,到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厅办理;未按区公布的,到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证大厅办理。市民前去办理时,需交纳随迁证工本费人民币4元。 不能在此时间办理手续的市民,则需在12月1日以后,到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证大厅办理(宝安、龙岗两区居民到所在分局办证厅办理。) | |